摘要:当前我国学前教育法律体系依《立法法》确立的从高到低效力等级涵盖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层面,基本反映了学前教育法治建设构成状况,但现有体系也存在基础性法律缺位、内部抵牾模糊、法律数量匮乏且分布不均等主要缺陷。有效解决学前教育法律体系难题,应通过采取加快制定高质量《学前教育法》、坚持法规规章质量与数量并重、正确适用法律冲突解决规则等措施予以完善。
作者:裴培张更立
机构地区:亳州学院教育系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
出处:《教育评论》2019年第2期17-22,共6页EDUCATION REVIEW
基金2015年安徽省省级质量工程项目“名师工作室”(编号2015msgzs163)的阶段性研究成果。
关键词:学前教育法律体系学前教育法立法法
分类号:D922.16[政治法律—宪法学与行政法学][政治法律—法学]
作者:简介裴培,亳州学院教育系讲师(安徽亳州236800);张更立,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、博士(安徽芜湖241000).